【最新】公司股权变更-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申报操作问答

 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问答


1.问:为什么现在要先通过税务查验,才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业务协同协作,做好数据互通共享,通过“一网通办——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2.问:我可以直接通过“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模块完成纳税申报,然后申请查验吗?

答:“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模块主要是查验完税情况并反馈结果,供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是基于您已就该笔股权转让完成申报纳税。因此,您在提出查验申请前,应已如实履行该笔股权转让的纳税申报义务。

 

3.问:我已经就本次股权转让如实履行了纳税义务,现在我该如何申请查验呢?

答:为便利申请人,一网通办已上线“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被投资企业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该模块后为出让方自然人股东发起税务查验申请,查验通过后可在该办件流程中直接提交市场登记变更申请。

申请人也可填写《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办理申请表》后,至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提交查验申请。

 

4.问: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查验通过?

答: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的,可在“办件查询”里查询办理进度;查验通过的,会生成《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自动推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申请的,查验通过后,可由被投资企业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申请人也可向窗口税务人员领取。

 

5.问:如果查验不通过我该怎么办?

答:请您在提交查验申请前,务必确认已如实履行本次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已准确报送相关申报表及附表,涉及税款均已缴纳入库。税务机关收到查验申请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查验,如有问题会及时同申请人联系,详情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6.问:如果我同时将股权转让给多个人,应该如何申请?

答:本次查验是针对自然人股东个人转让股权完税情况,如果本次转让有多个受让方,您仅需在受让方信息填写界面选择增行即可。

 

7.问:如果被投资企业本次多个自然人股东变更,应该如何申请?

答:本次查验是针对自然人股东个人转让股权完税情况,如果本次股权变更有多个转让方,需就每一位自然人股东的完税情况发起查验申请,查验通过后税务机关逐个出具《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

 

8.问:我已经通过“查验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取得了《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为什么这个月,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我这笔股权转让计税收入偏低,需要再次核实?


   答:纳税人需在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后,向税务机关申请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查验。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务数据,形成《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该表仅供纳税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使用。纳税人应对该笔股权转让涉及税款的准确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涉税问题,仍有权对该笔股权转让进行核实,如纳税人涉及少缴或不缴股权转让所得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补(更)申报并补缴税款。

 

9.我当天完成了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申报,是否可以当天申请查验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

答:纳税申报信息交换需3个自然日,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前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影响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查验。如股权转让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申报完成,但因信息交互原因影响个人股权转让完税情况查验的,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